常州市同济中学中层干部聘任工作方案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常教委[2015]18号)和《关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常教组[2019]5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应工作需要,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发展性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职数
办公室:副主任1人
四、任职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
2.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与能力。
3.新聘任学校中层干部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管理经验丰富,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共青团(少先队)或其他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5.教学业绩突出,开设过省级及以上公开课、主持过省级课题、省评优课获奖者优先。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对干部聘任提出动议。9月9日
2.制定方案。 9月10日
3.竞聘。 9月15日
4.民主评议。 9月15日
4.考察(个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 9月15日
5.支委会研究。 9月16日
6.公示。 9月16 - 9月23日
7.上报教育局备案。 9月24日
中共常州市同济中学支部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