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教师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5月20日下午,常州市同济中学第十四周班主任会议在梦想教室如期举行。会议特别邀请到了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殷茹检察官开设讲座。学生处副主任胡文男主持,副校长葛轩出席,全体班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伊始,殷检察官向各位老师介绍了青少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立背景和基本内容,指出班主任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要“从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的参与者”,让强制报告落地生根。通过生动具体的事例,殷检察官将需要依法进行强制报告的九种情况进行解读,明确“遭受”和“疑似遭受”的适用范围。在分享自身着手处理的案件时,殷检察官对班主任们所遇到的常见困惑进行解答,给出许多切实有效的建议。
殷检察官强调,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班主任要注重学生的信心树立,保护学生自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仅仅在校园内,对于学生所在的校外培训机构、活动场所也应予以关注。一旦有强制报告涉及情况的发生,班主任应及时上报学校,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引导学生保存相关物证、病例、回忆等,经过综合研判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检举。
最后,葛校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强调班主任应提升对学生行为、情绪变化的敏感度,向任课老师取得多方位借力。在平时与学生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掌握技巧,善于捕捉关键信息,为强制报告的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班主任会议让老师们从法律层面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强制报告制度和安全的重要性,明白了自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义务,纷纷表示,今后将更加注重发现身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