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团〔2012〕7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团委(团工委),局属各校团、队组织:
为有效服务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发展,强化团队干部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进教育系统共青团能力建设和机制建设,经报请市委教育工委同意,今年暑期,共青团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决定联合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五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一)第二届常州市高中学生峰会
1.举办时间
8月14日—8月16日
2.参加对象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全市四星级高中在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部书记或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每校选拔推荐6人;全市四星级高中学校团委书记(负责人)。
3.峰会主题
责任·担当
4.相关费用
学校承担300元/人,个人承担300元/人,其余部分由市教育局承担。
请各地区、各相关学校团组织于6月22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报市教育团工委。
(二)常州市青少年暑期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
1.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志愿先行。
2.参加对象
全市青少年志愿者。
3.活动内容
组织动员广大青少年志愿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深入社区、福利院、空巢老人家庭、困难新市民家庭、公共服务场所、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灾区、西部地区等开展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
4.活动目标
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培养学生现代公民意识,为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添力。
活动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暑期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优秀组织奖、暑期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和暑期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
5.相关要求
(1)各辖市、区教育系统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本地区学校相关活动总结材料(需附现场活动照片等记录),并推荐选拔不超过10份总结材料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czjutw@{域名已经过期}。局属学校每校推荐报送不超过1份。每份推报总结材料均须注明活动名称、活动参与学校全称、活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
(2)在严格筛选审核的基础上,金坛、溧阳、武进、新北各教育行政部门推报暑期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10名,暑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15名;天宁、钟楼、戚区推报暑期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5名,暑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8名;局属各学校报暑期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暑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体验)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1名。每份推荐材料均须注明先进候选人所在学校全称、姓名、联系方式和个人简历,同时,须附个人相关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并于9月12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邮箱:czjutw@{域名已经过期}。
(三)“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
1.参加对象
局属各校学生。
2. 具体活动
(1)“我的幸福成长之路”或“感受幸福”主题征文评选活动。
各学校在组织学生阅读《拥抱文明幸福成长》或《传承文明 健康成长》丛书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参加“我的幸福成长之路”或“感受幸福”主题征文活动。
征文要求:
①文章内容积极向上, 联系自身实际,畅谈如何开创适合自己的文明之旅和幸福之路。
②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除诗歌外,体裁不限,高中、职业学校学生作品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初中学生作品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
③每篇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详细的联系方式,有指导教师的请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和联系方式。
④各校在校内初评的基础上,选出3-5篇优秀征文于9月12日前报市教育团工委。
本次征文活动将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2)“我身边的文明”摄影大赛
以“文明”“诚信”“幸福人生”等为主题,以现实生活的情景、细节为主要素材,拍摄 “我身边的文明”主题照片,以图片的形式述说社会对文明诚信的渴求和实践。
作品要求:
① 内容积极向上,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充分展现作者对文明、诚信的理解和发现,充分展现当今社会各行各业人们对文明、诚信和幸福生活的渴望和追求。
② 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
③照片要求冲印后报送,尺寸不限,以6寸为最宜。
④ 每篇作品背面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及详细的联至系方式(可粘贴标签)。作品有指导教师的,请注明指导教师姓名及具体联系方式。
各学校先行组织作品评审,推选不超过5幅优秀作品由各校团组织于9月12日前报送至教育团工委。
(四)2012年暑期局属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培训班
1.举办时间
7月1日-7月3日
2.参加对象
(1)局属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局属学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代表(每校1人)。
3.相关费用
由学校承担800元/人,其余部分由市教育局承担。
(五)2012年暑期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干部培训班
1.举办时间
第一阶段(智慧分享)7月4日-7月8日
第二阶段(团队研训)7月13日
2.参加对象
(1)市教育团工委委员;(2)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团组织负责人;(3)局属学校团组织负责人。
3.相关费用
各辖市区、直属各学校承担800元/人,其余部分由市教育局承担(如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则费用另行代收)。
二、有关要求
各地区、各相关单位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暑期共青团、少先队重点活动的意义,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安排。有关表格(见附件)、费用于6月22日前报送常州市教育团工委(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一号楼B座1817室, 联系人:杨尧中、王瑞琛;联系电话:85681375;Email:czjutw@{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1.第二届常州市高中学生峰会报名登记表
2.常州市青少年暑期社会志愿服务实践(体验)活动申报汇总表
3.“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作品汇总表
4.“文明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5.2012年暑期共青团、少先队重点活动报名汇总表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共青团 少先队 暑期工作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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