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和煦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不断地萌发、成长。告别了刚刚过去的学雷锋纪念日、三八妇女节,我们又将迎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这个节日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当今社会中,一部分商家在金钱和诚信两者之间选择了前者,制造假酒假烟、毒奶粉、有毒塑料袋等危害社会,甚至伤及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这样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做法不仅仅是商业的耻辱,更是道德的沦丧。生命不可能从谎言里开出灿烂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也不可能从缺乏诚信的环境中得到幸福。面对当今社会中种种诚信缺失的情况,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都应该认真反省并感到愧疚,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也应该做到诚信做人,诚信作业,诚信考试。
诚实守信是每个学子所应遵守的准则。自古以来,读书人都是以节操为本,以诚信为基。康德曾经说过:“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能引起人心深深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而今,我们仰望苍穹,天空仍然明朗,内心那些崇高的道德法则,有些却需要我们再次呼唤。诚信就是其中之一。李白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形容诚信的分量比大山还重。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意思是 “没有诚信的人,几乎是不能想象的”。卢照邻说“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更将诚信提升到了一个立身于世无它不可的境界。
诚信不但是一种自尊、自重、自爱,更是真实的自我、坦荡的自我、诚信的自我,这是一种光荣。正如古语所说:“索物于暗室者,莫良于火;索道于当世者,莫良于诚。”有了火光,才能照亮黑暗,有了诚信,才能立足天下。诚信是人之脊梁,“山无脊梁,要塌方;虎无脊梁,莫称王;人无脊梁,别做人,做个饭袋,装米粮。”“对人以诚信,人不欺我,对事以诚信,事无不成”,我诚信,所以我美丽;我诚信,所以我自豪。
诚信如此重要,我们更应倍加珍惜,如果仅是为了相对漂亮的分数,或是逃避一时的难堪,而在自己的回忆里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岂不可惜 ?真诚希望我们各位同学凭自己的辛勤汗水和真才实学,在作业中、考场上发挥出真实、出色的水平,以诚信作业、诚信考试为荣,以弄虚作假、违纪作弊为耻,弘扬求实学风,维护知识尊严!
口号:弘扬求实学风,维护知识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