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来到我们同济中学,能有机会和老师同学们一起来学习交流,我感到非常高兴。我今天讲课的题目是:警惕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主要讲一讲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
若干年前,我也是一名老师,对学生的情况比较了解,后来我成为一名专业律师,参与过大量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和代理工作,接触过很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看到他们小小年纪就违法犯罪,身陷囹圄,我感到非常的痛心,同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思考。今天,我就要把我了解的一些情况和我的所感所思给大家进行交流。
我要向同学们介绍的第一个问题是:
一、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我们知道,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十分关注青少年的教育成长,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全面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总的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的主流是好的,广大的青少年正在健康成长,绝大多数都将成为未来祖国建设的栋梁。
但是,在总体向好的同时,我们也痛心地看到,有一部分青少年或由于教育方面的欠缺,或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或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或由于自控能力的不足小小年纪就以身试法,做了令自己抱恨终身,令亲人痛彻肺腑的事情,也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和损失。青少年违法犯罪仍然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青少年犯罪的人数占到总犯罪人数的70%。2007年1月10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十五”期间,也就是2001年至2005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
报告同时指出,“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将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未来5年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我们还有一个具体的例子:
2000年至2001年10月,某县公安局共抓获768名青少年违法犯罪嫌疑人,占抓获的全部刑事犯罪嫌疑人的46。84%,其中19—25岁的564人,14—18岁的177人,14岁以下27人,年龄最小的仅13岁。从这些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侵犯财产性犯罪居高不下。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盗窃407人,抢劫25人,占总数的56%。我们在日常律师工作中接触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也多数是盗窃、抢夺和抢劫案件。
二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争强斗狠性案件突出。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寻衅滋事98人,伤害25人,占总数的16%。这类案件最令人惋惜,不少青少年一失足成千古恨,仅仅因为一点小事就伤害他人,致死人命,面临极为严重的刑罚,给他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也毁了自己的一生。
三是团伙作案趋多。在查获的青少年犯罪人员中有团伙45人,涉及280人,团伙成员占总数36。5%。这些团伙犯罪具有连续性、疯狂性,且流窜作案。我曾经辩护的一个盗窃犯被告,其参与的盗窃团伙多达8人,都是16、7岁到20岁露头的青少年,他们之间或是同学,或是同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张店、周村、淄川等地盗窃摩托车、自行车等,作案将近20起,虽然我的当事人尚未成年,不满18岁,而且是协助他人盗窃,但由于参与盗窃多次,仍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四是作案手段呈成人化、性质严重化的趋势。盗窃事先踩点,撬、撞、挖各种工具一应俱全。抢劫多以团伙作案,准备刀棍等凶器,且心毒手狠。我曾经辩护的一个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和同伙一起为了抢劫一家手机店,先采用麻醉的方式,给手机店的女店员喝加了安眠药的饮料,不成功后,又谎称要卖旧手机,诱骗女店员到宾馆后,实施了抢劫杀人。两人在这起案件中一共抢了一部手机和不到200元钱,但其中一人被判处了死刑,被枪毙。
五是低龄化犯罪呈上升趋势。768名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中,年龄在14—18岁的177人, 占总数23%,14岁以下27人,占总数的3。5%。我国刑法规定,16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至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媒体报道的一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6名孩子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这6个孩子几个月来盗窃商业网点10多家,当他们到一家废品收购站销赃时,发现废品站没人,就又撬门进入室内,偷走手提电脑一台、现金400多元。这么小的年龄就多次作案,根据法律规定,因为年龄未达到16周岁,不能进行刑事处罚,但这些孩子的未来实在令人担心。
以上的特点,呈现出“二低三多”的新趋势,即犯罪分子文化偏低、犯罪分子年龄偏低和暴力犯罪的多、辍学失学生多、家庭结构破裂的多。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趋势和特点呢?这还要仔细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下面我们就介绍第二个问题: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为什么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什么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深陷犯罪的泥潭?有其深刻的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和学校原因。
一是社会原因。首先是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西方社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已主义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逐步侵入我国,并在社会中一定程度的蔓延,青少年耳闻目染,使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都出现了偏差,走上了犯罪道路。青少年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理由有很多,但究其根源,就是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扭曲。人为什么要活着?人应当追求什么?应当怎样去追求?如果坚持我们一直倡导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不会去犯罪;如果认为人活者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发财致富,吃喝玩乐,只考虑自己而不顾他人,那么就容易导致违法犯罪。
其次是不良的消费环境的影响。高消费的豪华生活方式,刺激诱惑青少年物欲的膨涨。由于他们追求物质享受的欲望强烈,讲享受、讲排场已成为追求的目标。而物质欲望和实际收入的强烈反差,使他们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产生的最大负面因素是贫富分化的加剧。一部分人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甚至是亿万富翁,他们超高消费,一掷千金,但多数人生活仍然拮据,甚至部分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生活非常困难。历史经验表明,贫富差距的加大是导致犯罪率上升的非常重要的原因。青少年犯罪中,涉财案件占有较大比例,也能够充分说明这一点。
再者是不良文化的诱惑。电视、报刊、杂志、充斥暴力、色情、恐怖、怪诞、庸俗的内容情节,唯利是图者向未成年人开放营利性歌舞厅、录像室、电子游戏室,兜售精神垃圾。一些青少年缺乏社会常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经常接触这一类东西,极易产生违法犯罪行。据了解,很多网络游戏,充斥着暴力和色情,一些青少年盲目模仿,导致惨剧的发生。媒体曾经报道一则案例,几个初中生,向同班同学索要钱物,被拒绝后,恼羞成怒,竟然把该同学活埋了。真是残忍之级!当被问到为什么这样做时,他们说是跟电影上和游戏上学的。同学们,生命是何等宝贵,这种漠视生命的行为真是令人痛心!
最后是不良的交友环境的影响。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默者黑。交际朋友,寻求友谊本是青少年的共同特点,交友不慎,特别是交社会上一些有劣迹有恶习的朋友,受他们哥们义气,吃喝玩乐的人生观的影响,走到一起,由于自身的免疫力不强,耳闻目染,沾染上他们的恶习,由原来的好玩到后来的共同追求,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我们接触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大多数是结伙作案,很多人甚至是为了哥们义气,稀里糊度就一起犯了罪。刚才我讲的9人盗窃团伙的案例,其中最小的一个只有16岁,他本来担子很小,但他经不起他人的拉拢和怂恿,也要表现一下自己的勇气,但不想从此走进了监狱。
客观原因的另一方面是家庭因素。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人生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一定就能教出好的孩子,但不良的家庭教育,一定不能培养出好的孩子。不良的家庭影响一是溺爱,重才轻德,这样的家庭往往十分溺爱孩子,对孩子的要求,哪怕是无理要求,也是有求必应,重视才艺的培养,忽视品德的教育,对孩子的品行放纵不管,任其发展。久而久之,使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的性格,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计后果。我曾经办过一个故意伤害致死任命的案子,就非常的典型。被告人是高青的一个孩子,是家里的独生子,家庭条件不错,父母对其百般溺爱,有求必应,上中学期间就经常打架斗殴,高中毕业那年,无故殴打他人,被派出所处理,但父母不是教育他,而是千方百计帮其摆脱责任,然后又花钱让他到外地上大学,大学两年毕业后,不是鼓励他参加工作,积极创业,反而为其买房、买车,有了车他就更方便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联系,最总,因和他人打架致死任命,被判处死刑。
二是残缺的家庭不良的父母的影响。这样的家庭往往父母经常吵打,感情不睦,甚至有不良行为。父母离异、分居至对子女疏于管教。孩子在这样的家庭里面,感受不到父母的爱和关心,对生活丧失信心。还是我们刚才给大家讲过的6个孩子盗窃的案例。这6名孩子无一例外都是单亲家庭,自卑感很强,平时不愿意和正常孩子交往,便与都是单亲家庭的同学来往密切,他们经常聚到一起,逃学、抽烟、上网吧。这6个孩子三个月没回家了,就吃住在网吧里。6个孩子被抓获后,都通知了家长。而家长的态度则让民警很是意外,有的孩子家长明确表示:孩子我管不了,我自己吃饭都困难呢,还有心思管他,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有的说:“我和他爸离婚了,他爸一分钱也不出,靠我一个人养活他,我没有那个能力,不上学正好,我还拿不起学费,你们就把他关起来吧,也省得我操心了!”还有两个孩子是在爷爷奶奶家住,老人说他们只能给他吃饱了,其他的也管不了,父母都各顾各的,孩子能活着就不错了。最无理的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来到派出所,对民警们大声嚷嚷:“你们凭什么抓我的孩子,他才14岁,是未成年人。要是孩子吓着了,我找你们算账。不就是偷点吃的喝的吗?有什么了不起,孩子饿了,能不吃饭?!”尤其令民警们气愤的是当派出所通知一个孩子的家长来接孩子时,家长不但不来,还在民警把孩子送到家门口时连门都不开。大家看一看,这样的家庭怎么能够教育出好孩子。
三是低层次的责任感。父母文化较低,不懂得子女心理生理的特点,更不知如何教育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自己打麻将,喝酒、跳舞,把教育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学校,出了问题,怨天尤人,怪学校,怪孩子,就是不查查自己原因。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既是孩子的老师,也是孩子的榜样,如果父母不能为孩子树立一个正直向上的表率,孩子走上邪路也不奇怪。
客观原因的第三方面是学校因素。应试教育导致不少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把精力放在文化知识的教育上,忽视了道德品质和法制教育。完全以学习成绩把学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重视差生和歧视不良生。有些教师对成绩差的后进生不予重视,对有过不良行为的学生,采取歧视的态度。对他们成长放任自流,动辄讽刺、挖苦、训斥,甚至打骂,这些学生对前途失去希望,自暴自弃,有的干脆辍学,流浪社会。这些学生一旦犯了错误,往往得不到公正平等的对待,学校不是想方设法挽救,而是采取劝退或开除的方法,向社会一推了之。当然,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实施,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改观。
刚才,我们讲的都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客观原因,社会家庭根源,这都是外部的原因,而根本原因还是在于青少年自身。从自身因素来看,目前青少年自身还存在以下缺点和不足。
一是自控力差意志薄弱。现在的青少年大多是独生子女,无兄弟姐妹,他们在父母的过度呵护和严格的监控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紧张的学习,接触社会少,自我认知能力、辩别是非能力尚不健全,心理状态十分不稳定,易受外界的诱惑影响而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滑入犯罪歧途。很多青少年走上歧途都是从结交上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开始的,在他们的薰陶下,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他们讲究吃喝玩乐,追求享受,他们只关注自己的需要,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社会的利益。当自己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时,就结伙盗窃、抢劫,当自己得不到别人尊重时,便相互对立,仇恨,大打出手,甚至报复、伤害、故意杀人犯罪。(吕传青案例)
二是逆反对抗心理。青少年个性品德的形成源于家庭、学习、社会等综合影响,如果教育方法强硬粗暴,就会激发其逆反心理,不服老师的批评、父母的管教,故意与成人的要求背道而驰,极端的就会走向犯罪。(暴力不能教育好孩子)
三是承受挫折能力差,自暴自弃破罐破摔。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大多一帆风顺,受到家庭的过度保护,始终被别人围着、护着、捧着,想独立,想自已作主做些事情,想自己主宰世界,但他们从未尝过“逆境”滋味,不知道世事的艰难。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不良行为习惯,甚至不能应付一些较小的挫折,心理承受力非常脆弱。他们在遇到挫折时,往往表现出过分的失望、焦虑、沮丧情绪,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弃,不能客观地分析自己原因和客观情况,使挫折的负面影响在其身上表现得非常明显,在不良刺激的诱惑或社会上不法分子教唆、拉扰下,萌发违法犯罪的念头,走上犯罪道路。(马加爵案例)
四是好逸恶劳心理突出,吃苦耐劳艰苦创业精神差。多数青少年从小生长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家庭环境里,许多父母过分娇惯溺爱和迁就子女,尽可能多地给子女钱,供其挥霍,他们不知父母的艰辛,不知挣钱的不易,不知节俭,不知创业的艰难。养成了坐享其成,好吃懒做、自私任性、冷酷残忍、乖戾蛮横、脾气暴躁,以及鄙视劳动、厌恶劳动的不良品格。他们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们的物质享乐欲望不断膨胀,他们赖以生活的经济来源,不能满足他们贪得无厌的需要时,便会铤而走险,就会用违法犯罪行为去维护好逸恶劳的习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我做起,防微杜渐。
以上,我们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也列举了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同学们听了以后,心情肯定非常沉重,同时可能也不以为然。感觉这些都离我们比较遥远。的确,我们在坐的同学都不存在我们说的这些情况。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青少年违法犯罪并非是一朝形成的,而是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都是积小错成大错,都是从一些不良行为开始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讲,我们也要严格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远离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
(一)旷课、夜不归宿;
旷课、夜不归宿往往是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起点。学生的天职就是学习,旷课不仅耽误了学习,而且肯定是从事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旷课,就容易与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和违法犯罪团伙厮混一起,最后走上犯罪的深渊。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到深夜还不归家,很容易受坏人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于孤身无助成为犯罪者的攻击对象。
(二)携带管制刀具;有些未成年人受影视的影响,或者为了壮胆,随身携带匕首等管制刀具,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在一时冲动下持刀伤害别人,由于力弱,刀具很容易被人抢去伤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须严历禁止。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青少年年轻气盛,容易冲动,喜欢模仿一些影视剧中的武打场面,盲目崇拜争勇斗狠的所谓“英雄”,希望通过武力来赢得别人的尊重。一些家长也支持孩子不受欺负,不吃亏。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做法。赢得别人的尊重要靠自己的才能,要靠自己的品行。受到别人的侵害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打打杀杀是野蛮和暴力的表现,大家看一看,想一想,我们社会中受到普遍尊重的都是什么人,靠拳头吃饭的最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忽然想起一个故事:美国有一个重量级拳王,在拳击台上威风八面,所向披靡,但有一次竟然被几个街上的小混混打的鼻青脸肿。警察局的警察认出了被打的竟是拳王,非常惊讶,说:你是拳王,怎么能打不过他们呢?拳王说:我下班了,而且我没有带拳击手套。拳王的回答非常幽默,但令人敬佩。无疑,如果拳王出手,小混混肯定不是对手,而且可能会遭受重伤。拳王宁肯自己受伤,也不愿意伤害他人,他赢得的尊重比打倒对方要更多。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从性质上就是一种抢劫,只不过情节轻微而已。抢劫是一种被严厉打击的严重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抢不到钱物,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学校里,强行索要同学或低年纪学生的钱物,一旦形成习惯,就非常危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历来是被人不齿的一种行为,小偷向来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孔子曰: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仁人志士,就是再渴,也不喝盗泉里的水,为什么,就是因为它的名字叫盗泉。可见,人们对盗窃行为的痛恨。现在正在上映的周星迟的电影《长江七号》有一句非常精彩的台词,周星迟对他儿子说:“我们虽然穷,但不能说谎,也不能打人;不是我们的东西,我们不能拿;要好好读书,长大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段话,虽然非常朴实,但应当是我们每个人的座右铭。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赌博是一种恶习,有百害而无一利,但一些人好逸恶劳,期望能够一夜暴富,缺乏赌资就偷、就抢。个别青少年受到成人的影响,可能偶尔为之,一定要坚决远离。一旦上瘾,改正很难。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同学们知道,色情、暴力都属于儿童不宜,未成年人不得接触。因为我们未成年人心志还不成熟,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主要是营业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室、游戏场以及其他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现在来看,主要是一个网吧和歌舞厅的问题。虽然,我们国家颁布了法律、法规,严禁网吧、歌舞厅等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不少黑心网吧老板,利欲熏心,对国家的法规置若罔闻。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祖国的建设需要你们,祖国的强盛需要你们,作为十八中的学生,你们有这么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我的发言就这些内容,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