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初一年级的下学期起,对要求入团的学生进行系统的团的知识教育。根据各支部/中队的考核成绩,分配团校学员名额,对于没有条件进入团校学习的同学,各班的团员负责通过板报、广播及支部组织的团课进行间接教育。
2、学习期间,学员应如实填写课堂反馈、及时上交反馈表。认真对待每一次学习和实践活动。团课告一段落,团委将统一举行团课知识测验,成绩列为入团考察内容。
3、对考察合格的学员颁发团校结业证书。
4、对照反馈表的填写情况以及课堂参与情况,以上条件同时满足的发给“团员推荐表”。领取到推荐表的学员除了认真填写、进行个人总结外,必须征得辅导员(班主任)的同意以及至少四位任课老师(其中必须有一位图书管理员)的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团委反馈表格。
5、学校团委根据表格反馈情况,最后给予审核。确定名单后,张榜公示,听取全校同学、老师意见。
6、组织顺利通过考察的学员,集中办理“入团手续”;召集各支部书记组织人员办理“入团介绍人手续”。
7、利用节日、纪念日或各种活动契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发放团徽。
各支部在推荐入团积极分子、发展新团员时,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关心集体,助人为乐。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开展的活动;
2、能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决议,有组织观念,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3、对自己严格要求,能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要防止仅仅把学习成绩的好坏作为入团的主要标准或唯一标准。
注意:推荐人选时,既要考虑任课老师意见,也要兼顾班内的民主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