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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关系转接须知
发布时间:2010-09-2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殷轶瞾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我校毕业团员关系转出的具体操作如下:
1.在本校团委统一公布的工作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学校团委领取团员档案,并签字确认。档案请妥善保管,切勿私自拆封。待进入高一级学校后及时交由学校统一处理。
2.团员档案袋中含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各一份。一并转走,并无留存。如因本人保管不善导致遗失、损坏,责任自负。
3.如遇接收单位遗失、损坏,按相关文件规定:入团志愿书不得补办,团员证可在团关系所在地(接收单位)重新办理。(如果高一级学校团员登记信息遗失,则回初中校根据团员发展历史记录,开具团员证明)
 
外校转入团员的转接手续具体办理如下:
1.到校两周内本人主动将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上交转入支部的支部书记。
2.支部书记仔细核查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的填写,核实两份材料中钢印、转出团组织印及注册印的使用情况。
3.核查无误后由支部书记在新团员转入一月内将该生团员档案移交校团委统一保管。(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转接手续的,当年团籍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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