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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同济中学心语文学社章程
发布时间:2012-06-3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徐靓

 

第一章 文学社宗旨
第一条   同济中学文学社目的在于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开阔同学们的视野,培养同学们的写作能力和文学欣赏力。为语文课程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心语社团的宗旨是:写真话、抒真情。
第二章  社员的义务与权力
第二条    遵守文学社纪律,热爱文学创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第三条    按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推荐社外优秀作品到博客上与大家分享。
第四条    享有在文学社内竞聘岗位、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第五条    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享有在社刊优先发表文章及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文章的权利。
第三章 入社与退社的条件
第七条    凡同济中学在读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认同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有一定写作能力且希望不断提高写作水平的人,经语文老师推荐,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均可申请加入心语校园文学社,成为文学社会员,并发给相应证书,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八条    社员因无法完成自己任务主动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一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  文学社的组织机构与分工
第九条   社长一人,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定期指导社员写作。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   副社长一人。协助社长开展工作,指导社员编辑排版社报,负责制定各级的管理方案,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 编辑三人。编辑社报《心语》,维护心语博客。
第五章   社团活动及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   每学期第一个月全体社员讨论制定本学期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次数以及个人作品的要求,确定好聘请的专业讲座人士。学年结束,全体社员总结成果,评出年度优秀学员及优秀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三条   社员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有老师带队,统一组织。出发前接受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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