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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30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殷轶曌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2月3日是今年全市第一个“学习日”。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凝聚更强力量,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06/nw.D110000renmrb_20180106_2-01.htm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8年1月12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12/nw.D110000renmrb_20180112_2-01.htm

3.《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8年1月20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20/nw.D110000renmrb_20180120_2-01.htm

4.《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  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费高云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常州日报》2018年1月11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site1/czrb/html/2018-01/11/content_175471.htm

5.《政府工作报告——在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州日报》2018年1月12日)。

http://{域名已经过期}/site1/czrb/html/2018-01/12/content_175571.htm

二、相关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充分发挥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各单位要积极推荐报送有特色的学习活动,请将特色活动安排于2月1日(周四)前报至市教育局宣传处(电子邮箱:juxc@{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刘高平、曹奕;联系电话:8568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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