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市第一个“学习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2月3日是今年全市第一个“学习日”。本次“学习日”活动主题为“凝聚更强力量,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06/nw.D110000renmrb_20180106_2-01.htm
2.《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8年1月12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12/nw.D110000renmrb_20180112_2-01.htm
3.《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18年1月20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rmrb/html/2018-01/20/nw.D110000renmrb_20180120_2-01.htm
4.《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 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费高云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常州日报》2018年1月11日1版);
http://{域名已经过期}/site1/czrb/html/2018-01/11/content_175471.htm
5.《政府工作报告——在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常州日报》2018年1月12日)。
http://{域名已经过期}/site1/czrb/html/2018-01/12/content_175571.htm
二、相关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充分发挥在“学习日”活动中的表率作用。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日”活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习,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3.各单位要积极推荐报送有特色的学习活动,请将特色活动安排于2月1日(周四)前报至市教育局宣传处(电子邮箱:juxc@{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刘高平、曹奕;联系电话:85681362。